根据《关于举办2018年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培训的通知》和2018年8月1日自治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业务管理工作,提高全区住房保障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我院受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委托,由我院继续教育培训部与建筑经济管理学院合作顺利完成2018年自治区第三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培训。
接到通知后,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部牵头组织,建筑经济管理学院于9月23日-9月24日派多名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本次业务培训讲师,利用中秋节假期前往阿克苏市为业务人员授课。
我院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部许良主任赴阿克苏市负责开班、后勤保障等事宜;建筑经济管理学院副书记张英、副院长黄卫东、纪检监察室主任孟庆杰、专业课教师刘惠茹、徐永泽共五名教师,就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程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建设用地和规划条件、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质量安全及成本管理、风险管理、棚改房屋测量评估、征收补偿、棚户区改造融资方法等问题,以专题讲座的方式向来自阿克苏地区、巴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的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业务人员人做了专业细致的讲解。

培训现场

孟庆杰主任授课

徐永泽老师授课
此次培训是我院和自治区建设行业相关部门长期共建合作模式的一种尝试;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学习投入,参训热情较高;自治区保障处领导表示这次培训组织有序,讲课内容对于指导住房保障系统一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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